肯定性行动从理念来看,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积极补偿行动,以实现教育、就业等领域的人人平等为宗旨,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性别歧视,它的发端在美国可以追溯至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而理念指导具体的实践则可以溯源于罗斯福总统的新政;作为一项具体政策,起始于肯尼迪总统执政时期,真正成形于林登·约翰逊政府,它开始从反对种族歧视、强调人人平等转向对少数族群、妇女等弱势群体在就业、教育以及公共合同承包给予一定的优待和倾斜。肯定性行动从联邦政府作为一项政策实行伊始,围绕其争议就未曾停息。而且政策的争议充满悖论,悖论后面折射的是肯定性行动在美国的复杂性和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