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盛行的古代中国,如果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以及物与物之间发生冲突,且直接或间接造成另一方丧命的,必然会出现冤对一方报复另一方的现象。洪迈笔下的《夷坚志》就很好地再现了"冤有头,债有主"和"有冤必报"的善恶报应观念,其中有91位口传者提供的130则冤对报应主题口传故事材料,具体包括杀人报、杀动物报和损害植物报三大主题。
安康学院学报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