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应当同时具备严厉的惩罚性与柔和的谦抑性。前者的机能在于保护法益,后者的机能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于一个犯罪行为,刑法分则数个条款都能适用时,应当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维护刑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等角度出发,禁止重复评价此犯罪行为。由于禁止重复评价涉及刑法的内容过于广泛,文章在这里只探讨以毒品再犯与毒品累犯竞合的法律适用。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