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是罪犯刘顺海的忏悔“蛀虫”刘顺海,于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任咸阳彩虹动力分厂水车间主任期间,大搞权钱交易,伙同他人贪污公款30000元,私吞12450元,收受他人贿赂73000元,最终蹈入犯罪的深渊。当他由人生的金字塔顶滑落到阶下囚时,...
党风与廉政
1998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