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之所以会出现职务犯罪刑事错案,其根源在于侦查阶段的非法取证。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规范侦查取证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现行法律中关于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非法取证的构建规制不多,实践效果并不能尽如人意,制度规范的瑕疵给司法工作者带来了不少困扰。唯有从法律规范,取证观念、取证能力等方面不断完善预防非法取证工作机制,方能走出困境。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