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乡村合作组织兴亡及其启示——以鄞县菫江有限责任贝母运销合作社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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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村合作组织是民国时期复兴中国乡村经济及整合乡村社会的重要探索。位于宁波鄞县的菫江贝母运销合作社曾是上世纪30年代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经济合作组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作为由乡民组织而成的新兴经济组织,合作社以自助互助为精神,形成贝母种植、生产、销售及贷款等多方面的业务内容,入社人数一度超过5000,也一度使贝农摆脱困境,并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政府的强势介入、资金的匮乏、上海市场的影响等因素,合作社并不能完全或真正实现其宗旨,终归于瓦解。这实际上是当时各地迅速发展起来的合作社所面临的共同困境,至今仍有一定启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