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网络犯罪率呈逐渐扩大态势,电子数据作为网络犯罪中最为重要的证据任重道远。然在立法上,电子数据的具体程序规范还不明确,实际操作中问题频现。在搜查、扣押时,侦查机关需要把握其独特性,减少非法搜查、扣押;在保管时,注重维持证据原貌,实现电子数据保管技术化、专业化。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