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对于法治状态进行定量评价的法治评估实践。伴随着法治评估的方兴未艾,中国法治评估的发展也面临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转型。当前学界对于法治评估的理论基础可以概括为规范法治观,是一种理念上的建构和抽象的思辨,在思维方向上坚持形式法治观与实质法治观的二元分析框架。规范法治观始终困囿于“法治应该是什么”这一本体式的循环追问,影响了法治评估客观性难题的破解和创新。实践法治观的提出,能够避免理论上的独断与徘徊,着眼于法治的实际运行和存在形式,在保证法治评估的开放理论空间基础上,实现法治评估的未来转型即本土化建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