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恐怖主义作为陆上恐怖主义在海上的延伸,具有其独特的属性,对此国际法和国内法缺乏有效的规制.为此借鉴囯际关系的理论——全球治理理念完善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这一法律机制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国际组织机构、立法合作和联合执法的创新.在打击海上恐怖主义的问题上,中国作为负责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当积极加入全球治理中,在完善本国立法的基础上,增加在囯际立法中的话语权.对内开发单独的恐怖主义险,对外加强与其他国家海上联合执法,创建亚洲多国安全组织.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6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