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中是常用的风险控制措施,用于对投资权益价值的调整。在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协议中,恰当运用对赌协议能够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利地位,在解决纠纷时更具实际的司法操作性,从而规避投资风险、促进交易实现和交易安全。我国现行法律尚未规制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国有企业在运用对赌协议时应遵循谨慎性、合法性等原则,尽量不要约定目标公司本身的对赌内容,在设计条款时要考虑层次化的博弈结构并注意防范道德风险。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