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