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物理学就是早先的格致学,两者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实质是相同的。这一观点是否正确,笔者拟以史料为依据,对此进行一些探讨。“格致学”亦称“格物学”,“格物致知”最初出自于《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历史上对格物致知有着不同的理解:汉代郑玄认为:“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以致或至。”宋以后儒者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也颇多分歧。朱熹等将其解释为“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承认接触事物(格物)是获得知识的手段,但把这仅看作是启发内心直觉达到“一旦豁然贯通”的手段。明朝王守仁则认为:“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所谓格物致知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明朝王鳌在《震泽长语经传》中这样解释:“盖知物之本末始终而造能源之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