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作为一种具有哲学意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既强调整体的决定作用,又注重要素的基础作用。针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制度要素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管理方式不科学、考核导向不合理等问题,有必要以系统论为理论指导,实现从环节监督管理到全部流程监督管理、从个案监督管理到宏观研判监督管理、从事后监督管理到事前事中监督管理、从人工监督管理到信息智能监督管理、从内部监督管理到内外结合监督管理的转变,从而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公安研究
201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