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在先秦儒家思想中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通过“心”的作用,人之道德主体不断生成。孔子以“心”确立了人的道德本质的内在向度以及道德实践的主体地位;孟子和荀子分别从两个面向诠释了“心”的理论,“心”既有道德内涵,又具有认知功能,进而成就了人作为道德主体的存在方式。先秦诸子所言“心”具有是非判断、价值评价和道德训令的功能;“心”塑造了道德主体的伦理规定性,生发了道德主体的内在道德自觉,引导着道德主体不断实现精神超越。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