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教学语言是实现教学目的的手段和桥梁,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重要形式。教师的教学语言必须适应于教学内容、目的的需要。教学语言与演讲、交谈、论辩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又有严格的区别。因为在课堂的特殊环境中,要根据授课内容的需要可以适当采取一些演讲、交谈、论辩的形式,但不能用一种形式一贯到底。课堂教学语言具有着独特的内在规定性,它的基本要求是言之成序,言之有理,言之动情,言之生趣。但是,这些又不是抽象的原则,需要在教
现代中小学教育
199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