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妙、能、逸”是唐代画评中提出的四个品第,是继“六法”后品评绘画的又一大法。自唐代始,传统绘画在画论中开始有了明晰的高下之别,使观者能一目了然。“神、妙、能、逸”的提出开蒙了后世评画论画的心法和规范,自唐至今仍被视为论画祖法,尽管现在的画界论评已脉象万千,但皆不出祖法之左右。
美术研究
201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