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中见避”,或称“犯中求避”,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种写作技法.所谓“犯”,就是故事类型重复;所谓“避”,就是故事类型的变化.明末清初著名文学评论家金圣叹认为:“是故行文非能避之难,实能犯之难也……将欲避之,必先犯之.夫犯之而至于必不可避,而后天下之读吾文者,于是乎而观吾之才、之笔矣.”他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举例说:“《水浒传》只是写人粗鲁处,便有许多写法.如鲁达粗鲁是性急,史进粗鲁是少年任气,李逵粗鲁是蛮,武松粗鲁是豪杰不受羁绊,阮小七粗鲁是悲愤无处说,焦挺粗鲁是气质不好.”
作文新天地:高中版
2017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