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是严肃财经法纪,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审计监督以其独立的、专职的、综合的、全面的经济监督形式而区别于其他的经济监督。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审计决定执行关系到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如何规避审计决定执行中的潜在风险,确保审计决定的顺利执行,是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笔者认为,审计决定执行中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审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进行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