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合作社法),对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促进作用。为了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发挥法律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启动了法律修订程序。为修改好这部法律,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修订完善的有关建议。
天津人大
2017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