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已经被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其地位和意义已经获得全社会的共识。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文本中,对法治教育的规定仍然欠缺规范性,集中体现在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空缺,导致涉及法治教育的条款流于倡导和宣言,严重制约了法治教育的实践推进。为此,应当尽快在法律文本中改进法治教育表述的瑕疵,制定法治教育的纲要和具体实施法治教育的条例,为法治教育的开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
现代教育管理
2017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