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出“对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此举旨在规范侦查机关取证行为,保证其合法性,对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讯问合法性核查的概述、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三方面进行简要概述。
天津检察
201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