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公案小说综合了话本小说和判牍文体的特点,将法律叙事和法律文书揉合为一体,显示出法律传播和法律解释的特殊功能。鉴于其文体特性和创作背景,公案小说在内容取舍上,侧重于社会和家庭伦理的教化;在过程描述上,彰显破案中心主义。公案小说通过文学渲染,用道德罚强化法律和教化的力量。这些为百姓乐于接受的法律故事,其所塑造的社会心理,在今天的社会还能找到难以祛除的文化印记。
明清小说研究
201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