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批准性法规”若干问题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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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地方立法中,所谓"批准性法规"指的是两类,一是立法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二是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