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解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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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一、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分别在1996、2006年开展。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从我省农业普查结果看,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