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珍贵的文献史料从宏观和微观角度,探讨大清崇德四年在沈阳发生的朝鲜质子馆官吏姜孝元、郑雷卿向大清刑部控告两译贪污案及处理的全过程,参见国内外最新研究论文,提出评论认为姜孝元、郑雷卿控告案不是反清的,皇太极亲自过问此案,由于贪官污吏作梗,在当时历史局限的情况下做出错判而为冤案的新见。
中国边疆民族研究
201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