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乐死问题的探讨一直是法学界的一个热点和难点。文章在对已有理论及相关实践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安乐死申请权"的概念,并对其含义、理论和实践意义进行了分析。文章还突破了以往理论关于安乐死申请人的范围,提出了"只要是不愿/不能自杀而又有终结自己生命愿望的公民均有安乐死申请权"的观点。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