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传销企业传销员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传销企业传销员的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统一明确如下:
河南税务
1997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