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工程专业课程是为履行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78/95公约),针对公约中的STCW规则中提出的'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职能所规定的强制性适任标准的要求而新设置的一门课程.其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港务监督局1997年颁布的(1998年8月1日实施)'船舶管理'考试科目的大纲而设置编写的,满足STCW规则中'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职能适任标准的要求.
航海教育研究
200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