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络德睦教授著《法律东方主义》中译本所作的一篇书评。原书作者期待以此书促进关于法律东方主义集体联动的交流,本文可以视作中国的法律史学者参与交流的初始尝试的一个部分。本书评的侧重点在于如何理解法律东方主义的分期、概念化反思以及对于无法状态的解读,由此以“中国为中心”参与对法律东方主义的对话。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