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年艰苦试行,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正式颁布。自此,具有法律意义、体现现代法治精神、三年一选的民主选举正式进入中国的广阔农村,9亿农民开始骄傲地投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当家人,体验到做主人的滋味。
中国改革:农村版
200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