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呈现出检察职能机构(业务部门)相对稳定,而非检察职能机构(非业务部门)数量及其人员配置相对隐性扩张的态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相对稳定的情形下,必然会导致非检察职能相对侵削检察职能的现象。就此,笔者从实证研究的视角出发,就基层检察院非检察职能机构的现实地位、功能作用、改革样态、设置模式进行探讨,以期为有效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促进非检察职能优化和机构整合,促进基层检察院机构的规范化发展寻找一种切合实际的路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