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境内西南部,有一座古城遗址,系我国战国时期赵国都城遗址,现部分残垣尚存。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邯郸之名,最早见于《春秋·谷梁传》。战国币铭文有:“甘丹”。三国时魏人张晏释曰:“邯郸山在东城下。单,尽也,城廓从邑故加邑云。”故“邯郸”沿称至今。盘庚迁殷之后,邯郸市境内是殷商“畿内地”的“离宫别馆”。春秋时期,邯郸先属卫,后属晋。公元前五世纪,邯郸开始作为一个地方经济中心城邑见诸史册,昌盛时间达500年。公元前403年,晋国的赵、魏、韩氏立为侯,邯郸为赵氏封邑。赵敬侯元年(公元前386年)决定迁都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