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公安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但仍然面临诸如内涵模糊、忽视本土、制度依赖等方面的问题。法治公安的内涵界定需突破传统的“限制国家权力”的观点,厘清主从,形成法治公安工作理念;实践路径应以本土文化为支撑,通过规范的约束和制度的型构探索法治公安发展路径与模式,并借助非正式制度路径激发公民自觉性、自主性、自治性,使法治化入公安管理工作,最终在理念层面、制度层面、操作层面以社会生态学理论构建法治公安建设体系。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