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问题,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碳税和碳交易手段对碳排放量加以调控。基于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与经济发展程度,我国虽在短期内不可避免资源消耗与碳排放,但仍须为实现全球碳减排目标做出应尽努力。在《巴黎协定》约束下,我国碳减排压力再次提升,故调制机关应从不同角度分析碳税与碳交易各自优势,并在借鉴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基础上综合应用两种机制,最终实现全球气候的有效治理与永久保护。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