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事业会计科目中,净资产类有2个“结余”科目,即“事业结余”(含财政补助结余)和“经营结余”.这就表明,在年终决算时,要分别按“3条线”(“3个资金渠道”)来结转帐目.另外,还有“专款”,虽未设“专款结余”科目,但它也是自成系统的.年终时,一般也要清算结帐.由于它与以上3条线是分开的,因此就有核算和结帐的“4条线”.这4条线代表4种不同的资金渠道,因而成了分别核算的4个体系.由于已不再划分全额、差额、自收自支单位,各事业单位就要根据本身的情况,选用一条或几条线和相应的会计科目来处理帐务.下面就此和“结余分配”的核算加以例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