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劳动保障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湘西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湖南政报
2004年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