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18]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月16日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19年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