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2005年将进行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深化认识,明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