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仲裁以其与生俱来的方便、快捷等优点,自问世之初就受到了广泛关注。网上仲裁虽冠有“仲裁”二字,但其与传统仲裁有明显不同。实践中,目前这种新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受到争议当事人的冷落。其原因主要有:难以达成仲裁协议、受技术发展程度的限制、执行困难、对网上仲裁公正性及权威性的怀疑等。但笔者认为,虽然网上仲裁的现状并非令人满意,但只要设计得当,这种网上争议解决机制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其未来的理想发展模式应是以全球性网上仲裁管理机构为核心、以信誉标记模式来运作的网上仲裁模式。
法学评论
200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