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宝云,在当地是个屈指可数的女强人,她从一个普通的技术员,一步步官至正厅级。然而为了扶持儿子“发大财”,她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职权贪污受贿93万多元,为子女违法违纪牟利近3000万元。在这种畸形母爱的怂恿下,今年60岁的她最终晚节不保,2004年8月2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郭宝云,犯贪污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时代潮
2004年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