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师发[2015]4号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