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想起我的童年。很早以前,我以为再也不能想起。7岁以前,我想不起来任何事情,包括那时候,那个领唱的低低发出声音的女孩儿,那支橘红色的自动铅笔。有一天,它早晚回到你的记忆中,重新变成你的生活,或一个极小的部分。让我向你描述我的旧居院落。文祠西。几巷几号,附近的建筑。都忘了。
散文:海外版
200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