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5号)的要求,鉴于人事变动,决定调整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区分部、农村分部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