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深圳市建筑业试验室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审批及管理办法》等3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8-18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市政府第131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以往颁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建筑业试验室对外开展检测业务审批及管理办法》等32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文件不再执行。现将被废止的文件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