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办与民办、国办教育不同类型等多种教育机构协作办学是发展的必然性,应对协作各方不同的功能、定位及协作过程优势互补有准确的认识,并依靠诚信和法制,规范和促进多种教育机构的协作。
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
2004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