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的通知》(即川府发[2004]3号),进一步规范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确保我市危旧房改造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现就当前我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蜀都房地产
200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