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基层检察机关科技强检战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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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强检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由之路。本文将就基层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做一简略分析。
【关键词】基层 科技强检 问题 对策
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给世界生产力和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推动。在我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想充分发挥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必须走科技强检之路,依靠检察技术进步和提高检察干警素质,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质量。检察机关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和发展,科技强检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需要相比尚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基层院,科技装备的发展还需完善,本文就基层院科技强检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做一简略分析。
一、科技强检工作的现状
随着2001年全国检察局域网的建设,科技强检工作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特别是基层院,都加快了科技强检的步伐,以我院为例,在市院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逐步建成了检察专线网、政务网、互联网三大基础网络平台;计算机从2001年建立检察局域网时的46台台式机发展到现在的每人1台液晶显示屏电脑,根据工作需要,有的处室或干警还配备了内、外网电脑;从当初只有一台打印机、复印机发展到每个处室至少有1台打印机、照相机;建成了办案工作区、大要案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电子阅览室、建成了机要传输系统、案件研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干警大部分会操作计算机并用于办公、办案,基本了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院的科技强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缺乏,制约了科技强检的发展步伐
科技强检工作高检有规划,各省(市)级院也层层部署。但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有的院科技强检工作力度很大,有的院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正常的办公、办案经费都很难保证,科技强检工作很难得到推进。
(二)建设标准不规范及,有关政策不稳定,导致重复建设
由于科技强检工作在初期没有统一、具体的规范,或者规范出台后又有新的建设标准,从而造成人、财、物浪费的现象。以我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建设为例,我院在新搬入办公楼前就按两房建设标准进行了审讯室改造,由于之后出台了同步录音录像标准,又对新改建的审讯室进行了新一轮改造;此后,新的警务区建设标准出台,要求对询问室、法警值班室实行全程监控,导致又要进行新一轮的施工和改造,从而造成资金、设施的浪费。此外,有些政策在制定时缺乏前瞻性,频繁更改,导致了资金浪费。以保密建设为例,在前两年进行保密建设时,要求各基层院争取资金安装域盘防止泄密,有的基层院好不容易争取到资金后刚刚购买安装,又被要求使用新的保密措施,造成了大量资金的浪费。
(三)科技装备的应用面窄,应用滞后
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社会信息化,以及网络服务的普遍应用,电子商务、电子购物等科技运用形式的不断涌现,利用高科技进行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目前“科技强检”的应用大多体现在办公设备方面,真正用于侦查犯罪和审理案件的高科技设备和手段并不多。以侦查技术装备为例,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虽然配备了侦查包等侦查设备,但更新太慢,缺乏真正的高科技设备,现有装备也未完全发挥应有效能,真正用于侦查的很少。
(四)干警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意识不强
随着科技强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高新科技装备的不断增加,基层检察机关的部分干警科技意识不强,只满足于简单的电脑使用、浏览网页等基本操作。此外,专业技术人才也十分短缺,有些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知识长期得不到更新、专项培训较少,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这对科技强检建设、信息化的应用和网络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严重制约。
三、对策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如何发挥科技强检的功能真正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抓好建设、培训、应用、管理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争取资金,加大科技强检投入
科技强检的背后支持是资金,如果没有资金支持,再好的设想也不能成为现实。因此要想真正实现科技强检就必须取得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积极筹措科技强检经费。工作中,要主动把上级检察机关科技强检部署和本院科技强检计划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得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将科技强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科技强检不能仅仅狭隘的理解为有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建成了局域网、连通了互联网就是实现了科技强检,其实作为检察机关来说,科技强检不仅包括上述现代化办公设施,还包括现代化的侦查装备,如侦查部门的密侦设备、刑检部门的多媒体示证设备、预防部门的查询系统等多种软硬件建设。这些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二)遵从统一规划、统一争取资金原则,增强科技强检的前瞻性
由于在信息化建设初期,科技强检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严格统一的实施标准和规范,各地区要根据地区经济状况及发展水平进行具体实施,造成实施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管理耗时耗力。高检院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了大一统思想。即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由高检统一出台标准,资金由各省级院统一争取、统一实施,避免了建设时间、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彻底改变过去上边下政策、下边各自向财政申请资金,建设标准五花八门的情况。如近年来北京市检察院争取资金建成了市、分、区县院三级院共同使用的“应用中心”、“数据中心”和“运维管理中心”,改变了过去各区县院“小而全”的分布式信息化建设模式,使基层院科技建设资金保障困难、系统安全风险高、运维管理难度大的局面彻底得到改观。目前北京市院正采取大一统的方式解决计算机分级保护、视频系统高清改造、与看守所进行局域网连接,这将大大推进北京市检察机关科技强检步伐。

(三)加快应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科技强检有了物质基础的投入,还要立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不断加强软件建设,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各项检察工作中,尤其要向办案一线倾斜,与庭审方式改革、法律监督等工作结合,通过应用软件和技术的开发,发挥信息化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网上侦查指挥及案件讨论交流,实现法医、文检、痕检、司法会计等检察技术网上办理和鉴定,从而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随着社会经济、信息技术的发展,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信息协同处理将十分普遍,不仅检察系统内部需要信息共享,同时还应该努力实现公检法司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互联,建立统一的信息工作平台,实现公检法司及其他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和司法活动的监督。然而,这些功能在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和人才短缺的情况下是难以实现的,需要建立区域性的网络中心,集中有限的人力、财力,协调各方面的工作,集中开发网络应用软件,解决各单位网络运行中的难点问题,挖掘网络的潜能,从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四)抓人才建设,保障科技强检的实现。 首先应加大干警利用现代科技知识和先进技术设备武装头脑的自觉性
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全体干警进行与检察工作有关的现代科技知识,尤其是计算机应用知识、办案系统操作、多媒体应用等知识的学习,使干警尽快熟悉和掌握与检察工作有关的现代科技知识和科技设备,真正使科技强检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次,应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各级检察机关应把人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基层检察院应积极同组织人事部门协调,严格按标准招录和引进检察机关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有限的名额、编制向技术部门倾斜;同时,解决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评审晋升和工资待遇问题,让技术人员安心本职工作,保证技术人员岗位相对稳定。再次,应做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培训。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固守原有的科技知识不进行更新,将严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因此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培训尤其重要,要制定切实的培训计划,使技术人员与先进科学技术同步,为检察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作者单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