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沦为公务员特权房的新闻不断,引起社会各界强烈不满。不可否认,这些被曝光的事件中,绝大多数申购经适房的公务员是手握权力的中高收入者,并不符合申购条件。但是,我也想呼吁别因此而忽略公务员中的低收入者。社会各界一直认为公务员收入都比较高,而且还有灰色收入,没有资格也不应该申购经适房,这其实也是各地执行经适房政策的明文规定或不成文规定之一。但是,作为乡镇公务员的笔者认为,社会公众和政府不能忽视广大低收入公务员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剥夺低收入公务员作为低收入家庭申购经适房的权利和资格。
笔者在安徽经济相对发达的无为县某镇工作,公务员身份,现在试用期所有的工资收入加起来1500元多一点,转正后1700元左右,没有任何灰色收入和额外收入,扣除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捐款之类的,拿到手的现金更少。然而,无为县现在的房价在4000多元,物价不比距离无为县不远的南京低多少。换句话说,以我的收入想在无为买套房子将永远是个梦。和笔者一起工作的林业站某事业编制的同事,工作快10年了,到现在工资还不到1500元。以后即使笔者结婚了,而且是所谓的“强强联合”——配偶也是公务员,也拿和笔者一样多的工资,想买套房子还是不现实。试问一下,像我们这样收入的公务员究竟有没有资格申购经适房?
笔者认为,经适房的申购群体应该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而不应该简单地根据职业、身份进行划分。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于社会稳定、和谐有益。不过这也提出一个新问题,就是如何平衡低收入公务员申购经适房和避免经适房沦为特权房的问题。笔者相信,预防这种腐败问题发生的最有效药方就是阳光操作,职能部门将所有经适房申购者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全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