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问题初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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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大学生犯罪的范围、性质及其危害有自身独特的一些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犯罪类型多样化。
目前大学生犯罪主要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据调查,其中,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种,这些罪种所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也逐进有所抬头的趋势。
2、犯罪主体范围逐近扩大化
犯罪主体范围扩大化包括几方面:一是从院校的办学层次、从重点与非重点来看,犯罪的学生逐步向重点院校蔓延。二是从学历来看,也不排除硕士生、博士生。三是从成绩优秀来看,一些成绩“非常优秀”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团伙性
由于在外单身求学,很多学生希望找到一个组织的归属感,很多大学生拉帮结派,相互寻找保护、依赖,容易形成一个犯罪集团。在大学校园里面,集体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现象越来越突出。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1.社会原因。
(1)社会变革导致利益主体、就业途径、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不平等现象扩大,使大学生的心理机构和心理定式受到冲击,产生不正确的心态。(2)文化因素,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在当今社会一些阴暗角落里滋生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的丑恶现象,诱惑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3)受不良社会思潮的影响,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不断地被支解,大学生自我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价值观是影响甚至支配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自我价值出现了变化,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就出现了个人化、个性化倾向。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
2、学校原因。
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不重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每一位在校大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很多学校对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过分重视,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等综合素质的提高,很多学生对思修法律课这类公共基础课也产生草率应付考试的心理。
3、家庭原因。
家庭是大学生身心成长的摇篮,是社会的细胞,人从出生到青年期,多数时间是在家庭中与父母一起度过的,而这一时期正是人的社会化最关键的时期,父母在孩子的成熟历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家庭关系对大学生犯罪有着深刻的影响。
(1)、家庭教育的失当是大学生犯罪滋生的土壤。我国的家庭教育失当现象相当严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不是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就是过分保护与干涉;不是专制粗暴、惩罚严厉,就是偏袒和溺爱。这种极端化教养方式很容易导致大学生养成自私、偏激、随心所欲、我行我素等不良品行,甚至于犯罪。
(2)家庭结构残缺和家庭关系紧张也会影响大学生的成长。因家庭暴力、婚外情、离婚、父母犯罪以及其它原因,使家庭完整性遭到破坏,既给子女心理造成一定伤害,又给子女的家庭教育造成了严重的缺陷。相当多的孩子因此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障碍,悲观失望,痛恨父母,嫉妒他人,不满现实,形成一种反社会的心理。
3、自身原因。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我们不能过多地把焦点集中于指责当今社会的环境、教育腐败,家庭等客观因素,最主要的还是从大学生自身方面寻找主要根源。
(1)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误。有些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在人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产生了误解。由于自身缺乏一种对社会各种各样的文化信息的识别能力,分不清哪些是精文化华,哪些是糟粕?一味地崇洋迷外,狂妄再大,目中无人,倡导个性自由,盲目地追求高消费,从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扭曲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世界观.
(2)健康心理品质的缺失。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典型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时期,心理与生理正趋向成熟型转变阶段。一些学生由于种种的原因不能适应校园里面的生活,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受损。再加上看问题片面肤浅、分别能力差,缺乏辩证的观点,产生了容易偏激与冲动的表现。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预防是减少犯罪的最有利的办法,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学校、家庭的任务,也是司法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任务。
(一)社会方面
1、加强对大学周边环境的治理,减少社会不良因素对大学的侵扰。大学多数处于城郊结合地带,大学周边治安问题突出,盗窃、学生被打案件时有发生。因此,需要大学周边加大宣传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加强大学周边的治安联防、治保等群众性自治体系,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司法机关积极协助学校管理,加大法制宣传,适时发出司法建议。司法机关由于自身工作特点,对大学生犯罪有更及时、更直接的了解,可以为学生及学校提供相关信息,引起学生及学校的警觉,有利于犯罪的预防。司法机关对已犯罪的大学生要根据情节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法定情节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能对大学生犯罪实行特殊保护,否则将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纵容犯罪大学生产生侥幸和放任心理,也将有损法律的威严,亵渎公平正义在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司法机关应经常在大学校园宣传犯罪的危害,宣传法制思想。学校应根据对以往大学生犯罪的分析研究,制订一些有效的、能约束大学生犯罪倾向的措施和方法。

(二)学校方面
1、加强高校德育工作是预防的基础。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奋斗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他们受环境影响非常大,而这一时期又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学生明确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尊、自爱和互爱的意识,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袭。
2、深化法制观念教育是预防的核心。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知识和以案说法的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和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 
3、完善和落实大学生心理救援机制。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帮助学生实现正确的心理迁移,让心理咨询走进课堂。开展良好的心理教育。21世纪,心理疾病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无形“杀手”。“认知的阻碍、病态人格、侥幸心理、意志偏弱”等已经成为在校大学生普遍的心理现状。针对这些大学生不成熟的心理特点,高等院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开展各种心理讲座,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正确引导他们对两性、婚姻、事业、就业等问题的认识。特别是对于一些性格内心、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要特别的留意、要特殊鼓励与照顾。全方位、多层次地地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正确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尤其是大学生要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热情生活,使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
(三)家庭方面
1、家长应学会科学教育子女。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家长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良好家风。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2、残缺家庭、关系不睦家庭的教育应特殊对待。在家庭面临重要组成人员的逝去或父母感情破裂离异时,应提前和已经成人的孩子进行沟通,如果将自己的想法和需要告诉他们,让他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作为父母应将孩子的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即使夫妻发生争吵和矛盾,也应避讳有孩子在身边。父母发生婚外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旦被子女发现,将会对他的家庭观、道德观产生重大的影响。夫妻之间若感情完全破裂,应采取合法手段解决问题,家庭暴力和婚外性行为只会将矛盾激化,还会影响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
(四)大学生自身方面
1、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自身修养。大学生要在思想道德上下功夫,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精神境界;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不奢侈浪费,不爱慕虚荣,不慕名利地位,把人生的价值体现在刻苦学习、开拓创新中;要不怕吃苦,经受住苦与累的考验,勇于挑重担,以俭为荣,以苦为乐。
2、加强文化学习,拓宽知识面。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文化层次,才能称得上是“真材实料”。大学生要利用大学时代这一大好时光,扎扎实实地学好基础知识,力求掌握精深的专业知识。大学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更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仅现在要学习,将来仍然要学习。
3、提高法律意识。大学生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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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