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在分析我国教学主客体关系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采用协同学理论研究了教学主客体关系,提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教学的客体。基于此,把教学过程分为被组织和自组织两个阶段。当教学过程处于被组织阶段时,教师起主导作用,是教学过程的决定性因素;当教学过程进入从被组织向自组织转变的临界区域时,学生起主导作用,成为教学过程的决定性因素。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